根據《福州市馬尾區工業和信息化局2021年“雙隨機、一公開”監管工作計劃》和《關于修訂印發<‘雙隨機、一公開’監管工作細則>的通知》(榕馬工信〔2021〕43號)要求,2021年7月16日,馬尾區工信局按照“雙隨機”抽查機制,以抽簽方式在轄區內6家市級以上重點用能企業中隨機抽取大通(福建)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作為監督檢查對象。
馬尾區工信局組織2名執法人員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》、《福建省節約能源條例》對大通(福建)新材料進行監督檢查,監督檢查內容包括重點用能企業執行報送能源利用狀況報告情況,以及重點用能企業執行能源審計工作基本情況。從檢查情況看,大通(福建)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榕工信能源〔2021〕15號文件要求在網絡上填報能源利用狀況報告;該公司也按照榕工信能源〔2020〕101 號文件要求開展能源審計工作,報送能源審計編制報告并通過評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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